餐飲業不得用亞硝酸鹽做食品添加劑
日前,衛生部和食藥局聯合發布公告,今后小吃店、大排檔、酒精店等餐飲服務企業使用亞硝酸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將被全面叫停。雖然亞硝酸鹽可以用來腌肉,但是為什么不能用在餐飲中呢?工業鹽與食用鹽有什么區別?記者采訪了相關方面的學者。
根據介紹,亞硝酸鹽(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)是內外肉類制品制作過程中經常使用的食品添加劑,我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2760-2011)已規定了亞硝酸鹽(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)可作為護色劑、防腐劑,用于腌臘肉制品、醬鹵肉制品*加工,嚴格規定了亞硝酸鹽(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)的使用量和殘留量。如果使用不規范,既能引起急性中,同時少量長期食用又有一定致癌作用。并且在餐飲中如何規定亞硝酸鹽的使用量是很難的,比如炒菜時廚師們不太可能嚴格按照幾毫克的用量來下調料。另外,餐飲服務單位不具備使用亞硝酸鹽的技術必要性。